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G321广州至成都K505+300段水泥路面大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1〕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公路管理局。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8~K514+63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321广州至成都K505+300~K514+630段水泥路面大修工程施工路段为二级公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境内,大修工程长度为9.33Km。主要技术指标:二级公路,路基宽度为12米,路面宽度为9米,原路面类型为水泥砼路面,K505+300~K512+000段路面大修结构层为:7cm沥青混凝土面层+1.5cm两油两料封油层+20cm级配碎石基层+碎石化旧水泥路面,两侧路肩采用培土路肩;K512+000~K514+630过境路段面大修结构层为:5cm沥青混凝土面层+粘层+7cm沥青稳定碎石层+透油层+碎石化旧水泥砼路面。
2.2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 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包括路基、路面、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工程。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列表所示:
合 同 号 | 长度 (km) | 7cmAC-16沥青混凝土面层(m2) | 5cmAC-16热沥青混凝土面层(m2) | 沥青粘层 (m2) | 1.5cm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两油两料)(m2) |
№1 | 9.33 | 60300 | 30508 | 30508 | 63650 |
7cm沥青稳定碎石层 (m2) | 20cm级配碎石基层 (m2) | 现浇混凝土路 缘石(m3) | 公路标线(m2) | ||
30508 | 63650 | 544.76 | 3914.7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资质,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年01月0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10公里(或以上)的一级公路(或以上)路面大修工程或新建或改建(须含沥青路面工程)施工。(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要求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z7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8〕49号)的规定执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19年02月28日至2019年03月07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有图纸等参考资料。图纸按以下第4.2.2种方式获取:
4.2.1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gxzbtb.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4.2.2 由交易中心负责统一现场发售。
图纸或其他资料费金额:图纸费¥1000元。购买图纸资料时间为2019年02月28日至2019年03月07日,投标人必须要按照以上规定获取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后才算报名成功,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图纸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及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购买图纸资料后方算报名成功。
4.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22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gx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
7.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gx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补遗书。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
9.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甘工
电 话:0773-7227910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荔城镇中园路542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 人:张工
电 话:0773-5841116
传 真:0773-5841116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
邮 编:541000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 530028
联系人及电话:周工(交通类0771-2610593) 、财务科(0771-2610536)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71—211594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73-3843344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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